嶄新的公交閑置在停車場
合肥市的5路公交車,運營路線從城北到市府廣場。不過,這條繁華線路上的公交車,車況并不太好,頗受市民詬病。然而,在距離5路公交車“林店”站不遠處的一個停車場內,24輛嶄新的安凱純電動客車停在那里“曬太陽”,閑置了已有小半年,車內沾滿了灰塵,甚至還布滿蜘蛛網(wǎng)。一邊是市民呼吁更換新車,一邊是新車不能上路,日前,在接到熱心讀者的反映后,安徽商報記者對這樁“怪事”進行了調查。
[民聲]5路車被稱“最爛公交”
日前,熱心讀者王先生給安徽商報記者打來電話,講述了生活中的一件鬧心事。
王先生在合肥市雙崗附近經(jīng)營一個小店,上班時經(jīng)常要乘坐5路公交車??墒?,“5路公交車的車況太差了”。按照王先生的描述,遇到下雨天,“外面下大雨,車里面就下小雨”。
8月5日中午,記者來到蒙城北路附近榮城花園小區(qū)西邊的“麗水路公交車站”的停車場內,找到了一輛5路公交車。此時,公交車的車門打開著,司機不在車上。記者上車看到車內地面材料破損嚴重,裸露出編織的竹子。據(jù)現(xiàn)場一位市民介紹,因車內地面不平整,“有時會把人絆到,險些摔倒”。
據(jù)了解,早在前幾年,市民就反映5路公交車車況不好,有人在網(wǎng)上稱其是“合肥市最爛的公交”,呼吁早日更換新車。
[探訪]新公交閑置布滿蜘蛛網(wǎng)
日前,讀者王先生告訴記者,就在“麗水路公交車站”內,長期停放著很多嶄新的公交車,卻一直沒有開,令人不解。
就在同一停車場,那輛5路公交車的西邊,記者看到了很多嶄新的公交車,一字排開,顯得非常氣派。這些公交車的主色調為黃色,都是安凱純電動客車。記者數(shù)了數(shù),一共24輛,都是空調車。
記者發(fā)現(xiàn),在一些公交車之間的空間,結滿了蜘蛛網(wǎng)。有多輛公交車的車門敞開著,記者上車查看,發(fā)現(xiàn)車內部已經(jīng)沾滿了灰塵,可見擺停在這很久沒動過。而且,這些公交車的車鑰匙就放在車內,刷卡器和投幣機都還沒有安裝。
據(jù)現(xiàn)場的工作人員介紹,這些公交車停放在停車場內已有小半年了。
[調查]充電樁已建但尚未通電
在這些公交車的西側和南側,有兩個巨大的充電棚。記者了解到,兩個充電棚內已建設了14個充電樁。充電樁的表面已經(jīng)覆蓋了一層厚厚的灰塵,而沿線管道里并沒有接通電線,充電樁也沒有安裝充電插頭。
在南側的充電棚外,一排藍色的隔離板矗立在現(xiàn)場。隔離區(qū)內,堆放著沙子等建筑材料。在兩個充電棚之間,配電房已經(jīng)建好。
記者了解到,這些充電樁都是國家電網(wǎng)建設的。5日下午,合肥市供電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些充電樁均已建設完畢,隨時都可以投入使用。
[說法]公交:公交充電樁沒有投入使用
嶄新的電動公交車為何不投用? 8月5日下午,公交集團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電動公交車的購買都是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計劃進行的,每一批公交車都會相應的建設一定數(shù)量的充電樁,充電站“根據(jù)公交線路的設置、停保場的位置等因素進行選擇,保證公交車能夠就近充電”。平常,電動公交車是白天運營,夜間充電,因此,24輛新公交車不可能到其他位置較遠的充電站充電,只能等待榮城花園的充電站投用。
那么,這個充電站為何至今未能投用呢?該負責人表示,合肥公交集團已多次與國家電網(wǎng)協(xié)商,“國家電網(wǎng)也表示盡快建設”。不過,何時能投用,尚無明確時間表。
供電:充電服務費標準尚未明確
不過,合肥供電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給出了另外的原因。
據(jù)了解,電動汽車充電價格由“電費+服務費”組成。去年8月份,合肥市物價部門公布了供電領域系列服務收費標準,在基本電費之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最高為1.7元/度。據(jù)媒體報道,合肥供電公司原定于3月1日開始對電動汽車充電收取充電服務費,標準按照合肥市充電服務費的上限1.7元/度收取。不過,這個收費標準出臺后,阻力很大。后來,合肥市相關部門進行了協(xié)調,決定每度電1.7元的充電服務費計劃暫不執(zhí)行。
8月5日下午,合肥供電公司表示,“這個政策到底怎么執(zhí)行,我們也不清楚,還需要跟市科委等幾個部門協(xié)商”。
物價:標準已明確,兩家沒協(xié)商好
不過,對于合肥供電公司的說法,合肥市物價局予以了否認。
據(jù)了解,今年3月份,鑒于國內市場成品油價格持續(xù)波動,合肥市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服務價格,合肥市物價局核定電動公交車充電站充電服務費0.63元/度;充電電費執(zhí)行大工業(yè)用電價格,免收基本電費;電動公交車換電站換電服務價格按車輛行駛里程收取,含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換電服務價格為1.50元/公里。
合肥市物價局商品價格處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于充電服務費,物價部門的
規(guī)定已經(jīng)非常明確,“已經(jīng)按照規(guī)定在執(zhí)行了”。他表示,這些公交車沒能投入使用,問題的癥結或在于電力部門與公交部門沒有協(xié)商好,“充電服務費怎么收取,關鍵在于雙方協(xié)商。只要收費標準不高于0.63元/度,物價部門不會進行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