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鄭州市工商局對外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移動電話機及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抽查檢驗情況,在抽取的20個批次樣品中,12個批次的樣品被判定為不合格,合格率為40%。
2015年第一季度,鄭州市工商局委托中國商業(yè)聯(lián)合會產(chǎn)(商)品質(zhì)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重慶)對流通領(lǐng)域銷售的移動電話機及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進行了抽查檢驗。在鄭州市的專業(yè)市場共抽取樣品20個批次,對抽取的樣品按照其標注的執(zhí)行標準分別進行了檢驗。
移動電話機的檢驗項目為標記和說明、輸入電流、危險的防護、浪涌(沖擊)抗擾度、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靜電放電、電池額定容量、電源端子騷擾電壓、與電纜分配系統(tǒng)的連接、與通信網(wǎng)絡的連接、電氣要求和模擬故障條件、布線連接和供電、電壓波動和閃爍(AC電源輸入端口)、諧波電流(AC電源輸入端口)。
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的檢驗項目為外觀、20℃放電性能、20℃充電性能、高溫性能、低溫性能、恒定濕熱性能、振動試驗、碰撞試驗、自由跌落、電池額定容量。經(jīng)檢驗,12個批次的樣品被判定為不合格,合格率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