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科技部萬剛部長談到關于電動汽車,“有國務院領導親自協(xié)調,有多個部門的合作,以后利好消息一定是層出不窮?!?/div>

新能源汽車密集利好政策的三點分析

國務院近日公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指導意見”,涵蓋多項新能源汽車利好:“充電設施建設”、“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限購限行城市為新能源汽車開放綠燈”、“取消地方新能源汽車目錄、破除地方保護”以及“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節(jié)約能源和新能源汽車車船稅優(yōu)惠”等,正如科技部萬剛部長談到關于電動汽車,“有國務院領導親自協(xié)調,有多個部門的合作,以后利好消息一定是層出不窮?!?

筆者翻看了一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指導意見”共有三十個點,除去上述幾個熱點問題之外,還有很多細化內容,包括地方政府負責人的責任和時間節(jié)點制定,新能源汽車金融等多個方面,從目前新能源汽車發(fā)展的短期困難來講,基本上都已經(jīng)涵蓋。以下是筆者對進來密集新能源政策利好的分析:

第一、中國新能源汽車走上最快發(fā)展道路

在新能源汽車上面,歸根究底有兩個問題,這兩個問題解決掉了,新能源汽車發(fā)展就沒有問題,第一個問題是造車的問題,第二個問題是賣車的問題。

關于新能源汽車造車的問題,至少可以視為當下想要購買新能源汽車,從高端到低端都有車可選,所以這個問題不是主要的問題,當然它還存在諸多問題,筆者在后續(xù)會持續(xù)談到這個話題。

關于賣車的問題,事實上存在于幾個方面,購車的價格、用車的成本、使用過程中是否方便,賣車是不是問題關鍵看是否滿足了上述條件,購車價格來講,新能源汽車成本遠遠高于傳統(tǒng)汽車,這個時候,我們看到只要能夠滿足國家發(fā)布的新能源汽車技術指標,就可以上相應的目錄,在這樣情況,就會獲得來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一定程度上緩沖了新能源汽車成本。

或許這樣的結果并不能滿足消費者心目中的性價比,所以我們看到包括一些限購城市給予綠燈等情況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了成本降低,如果還有問題,通知中還提到了關于新能源汽車購置稅以及相應的車船使用稅等方面,在這樣的情況下,新能源汽車的成本基本上降低消費者可以接受的程度。

再看,用車成本,從通知中給予各項內容來看,用車成本事實上要低于傳統(tǒng)汽車成本,大家在媒體上也能看到,一公里汽油機大概多少錢,一公里電動車大概多少錢,這個不是最大問題。

使用過程是否方便,當下新能源汽車使用確實非常不方便,單純一個充電系統(tǒng)就足以讓消費者頭大,不過通知中連續(xù)多條內容中談到這個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也進行了解決,以及后續(xù)的諸多內容,新能源汽車走上快速發(fā)展道路并非虛妄。

第二、利好見效關鍵是執(zhí)行

“破除地方保護”對于多家新能源汽車制造商來講,絕對應該是個好事情,因為此前由于“地方壟斷”,新能源汽車制造商為了取得相應的身份,不得不去一些地方進行開設工廠,這不合情、也不合理,不過,這個問題存在隱患。

筆者不禁要問,如何保證地方政府發(fā)展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為什么地方壟斷會出現(xiàn),因為這樣的方式有利于地方發(fā)展經(jīng)濟,如果這個打破了,我們整個政策推進過程中會不會打了折扣?后續(xù)的執(zhí)行是否影響政策的效果?

通知中談到了地方政府的責任,即“因地制宜,明確責任主體。地方政府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體責任,要結合地方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間進度,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這些東西太過于寬泛,在實際執(zhí)行的過程中,也有很多細節(jié)沒有完善,比如說在通知中第四條中談到,“明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城市公共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建設條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駐地停車位(基本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停車位、路內臨時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輔助,以城市充電站、換電站為補充的,數(shù)量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電設施服務體系。

這個通知并沒有明確的指標,具體執(zhí)行的情況,還要看各級政府負責人對于這個事情的理解,這個時候,操作起來,還要看后續(xù)情況,至少目前來看沒有必然成功把握,要值得,基礎設施建設仍然是新能源汽車發(fā)展的最大瓶頸,在第五條中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所以,這個時候來講,這個政策實際效果,還有待觀察更細化的政策或者通知出臺。

[責任編輯:中國電池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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