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青海西部鎂業(yè)有限公司投資6億元開建年產10萬噸氫氧化鎂項目,目前已經竣工試車,可年產2.5萬噸阻燃級氫氧化鎂,2萬噸高純輕質、輕質及活性氧化鎂,1.5萬噸高純燒結氧化鎂砂,1.5萬噸電熔級氧化鎂砂。其中,高純燒結氧化鎂砂已通過德國企業(yè)的應用試驗,品質獲得好評。
2012年,浙江聯大化工有限公司格爾木分公司投資2.4億元,在格爾木征地300畝,建設了年產10萬噸硝酸鉀項目,同時聯產5萬噸氧化鎂和80萬噸鎂基新型建材工廠。目前,5萬噸氧化鎂生產線已建成試車。
青海百事特鎂業(yè)有限公司征地100畝,建設的2萬噸氫氧化鎂、副產4萬噸無水氯化鈣裝置已經試產,目前年產量達5000噸。該企業(yè)還將擬建年產10萬噸氫氧化鎂二期工程。
青海中信國安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建有4條碳酸鋰生產線,現在每條生產線每年副產純度為75%~80%的氧化鎂4000噸。
青海鹽湖集團采用氯堿一體化技術,投資5億元建設了年產10萬噸氧化鎂生產線。目前氧化鎂裝置正在試車,產品分氧化鎂和氫氧化鎂兩種。
上述企業(yè),都是主要以西部豐富的鹵水氯化鎂資源為原料,將原料與鉀鹽生產綜合利用,生產的產品純度高、生產規(guī)模大、裝置自動化程度相對高。這種工藝路線既生產了氯化鎂產品,也給國內短缺的鉀肥生產消除了“鎂害”,實現了可持續(xù)發(fā)展。
據粗略統計,僅上述幾個項目合計的氧化鎂年產能,就達到30萬噸左右,是目前氧化鎂國內市場年銷量的3倍多。因此,隨著西部鹽湖氧化鎂新產能的快速發(fā)展,新的出口市場亟待開發(fā)。
沒見過氧化鎂出口這么難
雖然開發(fā)海外市場、擴大出口是國內氧化鎂企業(yè)翹首企盼的事,但企業(yè)出口卻一直有道門檻。
孫孟勇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目前商務部對氧化鎂出口實行配額管理。企業(yè)如果要出口醫(yī)藥級氧化鎂,必須到處找關系,花錢買出口配額,或者花錢到醫(yī)藥檢驗機構鑒定,用醫(yī)藥產品的名義出口。因為氧化鎂出口門檻高、手續(xù)繁,企業(yè)苦不堪言。
濰坊遠東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劉仕福告訴《中國化工報》記者,他們公司是行業(yè)十強之一,生產的氧化鎂是國內外市場叫得響的產品。今年初,青島一家外貿企業(yè)慕名而來,要做他們氧化鎂的出口代理,國外客戶也已聯系好了,對方公司還買了一批遠東公司的氧化鎂想從青島口岸出口。但他們在青島、北京折騰了兩個多月,出口手續(xù)一件也沒辦下來。最后對方不得不將這批氧化鎂又退回遠東公司?!拔易隽艘惠呑映隹?,還沒見過這么難辦的商品!”這是對方公司老總的感慨。
為什么氧化鎂出口這么難?原來,在2004年11月,國家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聯合發(fā)布了一則公告,規(guī)定對氧化鎂產品實行出口配額有償招標管理。公告同時規(guī)定,由于部分含氧化鎂的礦產品如高嶺土、煅燒水鎂石、重燒水鎂石、白云石、硅灰石、火泥、第納斯土及其他氧化鎂等,極易與氧化鎂混淆,難以區(qū)分,為防止商家瞞報走私,企業(yè)在出口上述產品時,必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氧化鎂含量檢驗,同時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向海關報關,凡氧化鎂含量在70%以上的礦產品,一律實行出口配額管理。這樣,就給氧化鎂出口設置了一道門檻。
據了解,當時三部門出臺這一政策,是針對國內氧化鎂出口存在低價競爭、資源流失問題而出臺的。因為我國遼寧省蘊藏一種高品質氧化鎂礦藏——菱鎂礦。露天開采出的菱鎂礦石,只要經過簡單的煅燒工藝,就可得到一種含氧化鎂93%以上的白色粉末產品——輕燒粉。這種氧化鎂價廉物美,國內只賣不到千元一噸,在國外市場很受青睞,需求量很大。多年來,國內企業(yè)用這種方法生產輕燒粉大量出口,難免造成優(yōu)質菱鎂礦資源流失。當時曾有專家指出,經企業(yè)多年的競爭性開采和出口,遼寧的優(yōu)質氧化鎂礦存在資源流失問題,93%的氧化鎂礦石已難以找到。為保護這種寶貴的氧化鎂資源,國家三部門出臺了上述出口配額管理。
出路是取消配額或增加出口代碼
《中國化工報》記者通過采訪業(yè)內專家了解到,目前國內氧化鎂出口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菱鎂礦煅燒法生產的氧化鎂和化學法生產的氧化鎂混淆不清,共用一個出口代碼,且都實行出口配額管理,使化學法氧化鎂出口受阻。其實,菱鎂礦法氧化鎂和鹵水法氧化鎂的差別巨大。
菱鎂礦法氧化鎂沒有提出雜質,產品質量較低,鈣、鐵等雜質比化學法氧化鎂高十幾倍;化學法氧化鎂生產通過化工工藝提出了雜質,產品純度高、質量好,分子晶型可滿足不同用途的需要,產品可用于各種高端領域。菱鎂礦法氧化鎂生產成本低,每噸市場價格不足千元,產品附加值低,出口產品形同出口資源;化學法氧化鎂生產成本高,產品附加值高,每噸可賣到一萬至幾萬元。
最關鍵的一條是,菱鎂礦法氧化鎂要消耗寶貴的優(yōu)質菱鎂礦資源,存在資源保護問題;化學法氧化鎂利用資源不短缺的白云石或鹽湖、海鹽生產中排放的氯化鎂生產,不存在資源保護問題。
目前,國內化學法氧化鎂產量已大大超過菱鎂礦法氧化鎂,但管理部門仍沿用老的管理體制,這已不符合氧化鎂出口的實際情況,阻礙了行業(yè)發(fā)展。
對此,中國無機鹽工業(yè)協會常務副秘書長陶連印、中國無機鹽鎂化合物分會名譽會長胡慶福等多位專家建議,鎂是自然界分布廣泛的元素,隨著國內化學法氧化鎂生產技術的發(fā)展,資源并不短缺的白云石等普通礦產被成功用于高檔氧化鎂生產,已經大大減少了遼寧優(yōu)質菱鎂礦資源的消耗。而用鹽湖和海鹽排放的廢鹵來生產氧化鎂,不僅談不上資源流失,而且有著巨大的環(huán)保和廢物綜合利用的意義。鑒于這種情況,國家應適時取消氧化鎂的出口配額管理,以利于國內產業(yè)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