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gey Brin 親自帶領團隊打造 Google Glass 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他自己也承認,實際的結(jié)果和自己想像的并不一樣,甚至完全相反:因為之前提到的兩宗罪,Google Glass 的用戶并不多。因而,這些用戶更加顯得被周圍的公眾隔離開來。
公眾一直對于佩戴 Google Glass 的人可以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拍攝自己感到十分的抵觸。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許多賭場曾經(jīng)禁止佩戴 Google Glass 的人入內(nèi);今年 10 月美國電影協(xié)會和全國影院業(yè)主協(xié)會也禁止了包括 Google Glass 在內(nèi)的可穿戴設備在影院當中使用。因為擔心被偷拍,Google Glass 用戶甚至曾被人們稱做“Glasshole”(Glass+Asshole)。這也難怪,像 Winky 這樣的應用允許用戶眨眼即拍照,在這樣的條件下還有誰會放心呢?對隱私的潛在入侵,成為了 Google Glass 的第三宗罪。
沒落
前幾天,從路透社的一篇報導開始,在過去兩年里被碰上神壇的 Google Glass,開始感受到了全世界的惡意。消費者不買帳,開發(fā)者沒激情,就連自己專案團隊的工程師也相繼離職,而所謂的下一代產(chǎn)品、公眾版產(chǎn)品?連影子還看不見呢。
Google Glass 曾經(jīng)承載過人們擴增實境視野的希望,卻因各種各樣的問題最終沒落,讓投以關(guān)注的人黯然神傷。Google Glass 帶來了一種全新的人機交互模式,徹底變革了人們對于 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個人數(shù)碼助理)的理解。但很遺憾,它最終沒能像 Sergey Brin 預想的那樣,成為一款服務大眾的,“無處不在”(Ubiquitous)的計算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