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fā)改委等四部委近日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進行了審核評估,其中28個城市或區(qū)域被確認成為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

記者昨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fā)改委等四部委近日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進行了審核評估,其中28個城市或區(qū)域被確認成為第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一線城市全都入列。

今年9月,財政部等四部委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2013年至2015年將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锻ㄖ芬?guī)定,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消費者購買相關新能源車能夠得到數(shù)額不等的財政補貼。

在上述《通知》中明確了可以進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的條件: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qū)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于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qū)域累計推廣量不低于5000輛;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shù)量不得低于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huán)衛(wèi)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等。

從昨日四部委公布的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名單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重慶等特大城市均位列其中,此外還包括河北省城市群(石家莊、唐山、邯鄲、保定等),廣東省城市群(包括佛山、東莞、中山等),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華、紹興、湖州),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撫州等)、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廈門、漳州等)。比較令人意外的是,在整個東部省區(qū)中,江蘇省城市群沒有被納入到首批新能源車推廣名單中來。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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