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南寧8月10日電(記者鐘泉盛 汪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將于8月10日起施行?!掇k法》規(guī)定,消費者電動自行車應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路行駛。10日后購買電動車如不符合國家標準,將無法登記上牌,不得上路行駛。
《辦法》中提到的國家標準即1999年頒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簡稱“99國標”)。按照“99國標”,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功能、整車重量在40千克以內,最高速度不超過20公里每小時。
據(jù)測算,廣西目前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過500萬輛,南寧市則超過70萬輛,其中約有80%為超速、超重、無腳踏功能的“超標車”。
8月10日“大限”前夕,廣西南寧等地消費者紛紛涌入電動車商行選購超標車,以辦理準許上路的臨時牌照。電動車經銷商則抓住消費者心理,將電動車價格普遍上調,漲價幅度在百元以上。
誠然,公安部門將百萬“電驢”大軍集中上牌、統(tǒng)一管理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有效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但如果嚴格沿用14年前的“99國標”,許多消費者又會陷入“無車可買”的困境。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的修訂勢在必行,但究竟何去何從?
業(yè)內人士認為,有關部門應在保障駕駛人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上,結合現(xiàn)有生產技術和群眾需求盡快制定出臺電動車新國標,不能讓“老標準”拖累了“新產業(yè)”,要讓老百姓出行選擇更多元、更快捷、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