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集團(01188)公布,于1月27日前后,該集團獲項目公司知會,項目公司其中2名股東,即Golden West LLC及Chimerica Technologies, LLC撤出于項目公司之投資。
至于上述撤資的股東,持有項目公司合共55%冊資本,并從項目公司撤回約1.91億元人民幣(即彼等向項目公司作出之投資約3110萬美元之人民幣等值)。
就董事所知,撤資股東乃基于自身理由撤回及不再參與于項目公司及新能源項目之投資,彼等與項目公司余下股東概無意見分歧(不論是否關于項目公司之管理)。盡管撤資股東撤資,惟該集團及項目公司余下股東,即江蘇新海連發(fā)展集團,于撤資股東撤資前持有項目公司之10%冊資本(相當于600萬美元)目前之意向,為繼續(xù)透過項目公司推進新能源項目。
該集團將與江蘇新海連進行各方面討論,內容有關管理項目公司、推廣及開發(fā)新能源項目以及實行落實新能源項目之目標之時間表等。該集團將就因撤資股東宣稱撤資而獲得之權利及可取之補救行動尋求專業(yè)意見,及評估其對項目公司、新能源項目及/或該集團之影響,并決定將予取之行動。
該集團早前公布成立項目公司,以推動及進行位于中國江蘇省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之新能源項目之發(fā)展,該項目涉及興建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包括電池材料、超級電池、電控系統(tǒng)及電解液之生產設施。